我院七类注册商标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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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10-13 16:35

   注册商标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是单位经济实力、发展水平和整体形象的公开展示,既是无形资产,又是社会资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6月13日、20日、27日下发郑州高端交通运输研究院第9类、第16类、第32类、第35类、第37类、第41类、第42类商标注册证书。


    第9类含灭火器、网络通讯设备、交通信号装置、锥形交通路标、个人用防事故装置、防交通事故用穿戴式反射用品等共12项;第16类含包装纸、包装用纸袋或塑料袋、纸制或纸板制盒、纸箱、印刷出版物、证书、文具、海报和教学材料等共10项;第32类含啤酒、矿泉水、果汁、水、无酒精饮料等共10项;第35类含广告、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公共关系、替他人推销、商业中介服务、税务申报服务、会计、药品零售和批发、人事管理咨询、职业介绍、市场营销、进出口代理等共12项;第37类含建筑施工监督、建筑设备出租、安装门窗、防盗报警系统的安装与修理、电器的安装与修理、室内装潢与修理、车辆服务站等共10项;第41类含安排和组织会议、教育、培训、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安排和组织培训班、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就业指导、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在线出版、通过模拟装置进行培训服务等共10项;第42类含技术研究、科学研究、包装设计、建设项目的开发、计算机软件设计、托管计算机、替他人研究和开发新产品、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等共14项。


    郑州高端交通运输研究院的商标将“运”字及郑州英文首写字母“Z”写意变形,呈一昂首奋进的巨龙状,蕴含“引领、带动”,“上红下绿穿梭的箭头”之形体,涵盖了郑州高端交通运输研究院“博学、善思、创新、高端”的精神和“务实、进取、尽责、创效”的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红运当头及绿色交通”的特征内涵。
    郑州高端交通运输研究院七类商标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认证,不仅在事实上拥有商标使用权,还在法律上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社会的认可,对于提高竞争力,扩大知名度、提升公信力,树立品牌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