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再次设立高压线规范收费员培训免费推荐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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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7-02 22:58
郑州高端交通运输研究院再次设立高压线
规范公路收费员专业培训免费推荐就业工作

王学杰   林奕杉

        为规范郑州高端职业学校依法开展主管部门核准的车辆通行费收费员专业培训免费推荐就业,规范招生行为,杜绝虚假,夸大宣传,误导甚至欺骗学生本人及家长事件发生,避免日后产生争议纠纷,郑州高端交通运输研究院印发“车辆通行费收费员专业培训免费就业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条例”再次设立高压线,在招生宣传和免费推荐就业过程中,首先声明:
        一、依法开展主管部门核准的车辆通行费收费员专业培训免费推荐就业工作,绝非招工或安排工作;二、学生在校培训及推荐就业过程中除按国家规定缴纳培训费、住宿费、教材费、装备费、体检费外,郑州高端交通运输研究院及郑州高端职业学校不收任何费用;三、用人单位不收任何费用;四、不承诺也不负责转正事宜;
        凡虚假、夸大宣传、擅自承诺、误导甚至欺骗学生本人及家长的责任自负,因不了解情况或受个别人误导所产生的纠纷责任自负,与郑州高端交通运输研究院及郑州高端职业学校无关,郑州高端交通运输研究院及郑州高端职业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及连带责任。
        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不提前告知直接开除,并自愿赔偿学员、郑州高端交通运输研究院及郑州高端职业学校损失十万元。
        一、私自收费者;二、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或者私收应缴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者;三、巧立名目乱收费或者虚构事实骗取收费者;四、私收、截留、挪用、侵占学员应缴费用者;五、接受学员本人及家属的吃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者;六、夸大、虚假宣传、误导甚至欺骗学生本人或家长、承诺分配区域、单位、用工性质、工资待遇及福利者;七、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项或兼职与郑州高端职业学校相关或相近业务者;八、打着用人单位名义招工或安排工作名义招生者;九、虚构“和领导疏通关系要送礼”、“在校关心照顾”“转正帮忙”骗取钱财者;十、与学生本人、家长及与自身业务有利害关系的人发生借贷行为和经济往来者;十一、带学生及家长一起吃饭,让学生及家长付费结账者;十二、将专业培训免费推荐就业工作变相演化为招工或安排工作者;十三、利用工作关系和特定身份,在招录新生过程中,仅走面试流程私收费用,让学生回家等消息者;十四、利用工作关系和特定身份,私自推荐学生就业或向同行业转卖学生者;十五、在本院辞职三年内,利用本院人脉资源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者。
        上述条款形成书面协议,由郑州高端交通运输研究院综合人事处承办,与院领导、各处室、专业委员会、主管主办二级机构所有工作人员逐个签署,无条件执行,在岗职工谁联系的兼职招生代表和业务合作单位谁负责管理,出现问题参照上述条款执行,发生违规行为承担连带或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